关于公布2009年度苏州市“十..8-24
第二届“创业姑苏”青年精英创业..7-21
排名
单位
得分
1
昆山团市委
359.7
2
张家港团市委
308.7
3
常熟团市委
286.5
4
吴江团市委
253
5
太仓团市委
124.8
6
平江区团委
92.80
7
高新区、虎丘
91.40
8
沧浪区团委
89.6
9
金阊区团委
81.40
10
吴中区团委
80
评分全部记录
志愿者为旅客提供火车站问询服务
7-9
20万元招募志愿者上岗 买保险发补助为其
7-23
苏州团市委“五四”运动九十一周年纪念表彰
5-9
夏令营活动剪辑三
5-14
夏令营活动剪辑二
5-14
夏令营活动剪辑一
5-14
祖国发展我成长少先队员心向党
5-14
28万尾花白鲢鱼苗昨日流入阳澄湖
4-7
交通智能化 机器人来比拼
4-7
团中央第一书记陆昊来苏调研
2-20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蒋宏坤调研工青妇工作
12-1
苏州市青年联合会第十三届委员会学生联合会
1-1
“江苏银行杯”苏州市首届青年田径运动会
8-7
绵竹娃快乐苏州行
6-3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荣电话慰问我市第一批
6-11
苏州青年“迎奥运
5-12
团市委志愿者工作部接受新华社《现代快报》
4-16
苏州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接受新华社《
4-16
苏州市首届团员青年足球赛-足球赛视频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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淀山湖镇红星村团支部对志愿者队伍建设及开展农村志愿服务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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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11-5 发布单位: 昆山团市委 供稿人:
一、志愿服务的社会价值
志愿服务之所以能够存在和发展并得到社会的重视,关键的一点是由于志愿者服务符 合当代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
志愿服务是一项十分高尚的事业,是一种主动的社会责任,体现了社会关照和社会汇报精神以及集体主义的意识。志愿服务与国家福利相比,具有服务灵活多样、仰制不合理福利依赖、组织体系简单、节约社会资源的优点,为推进社会文明建设、改善人际关系、净化社会风气、提高国民素质、体现社会关怀具有重要的意义。如在今年汶川************的抗震救灾和北京奥运期间的场管服务中,志愿者就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目前我国志愿服务发展现状
近些年来,我国的志愿服务有了长足发展,其作为生力军在解决人们日常生活问题、促进社会建设,调节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与人、个人与群体和群体间关系的和谐,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我国的志愿服务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许多问题。
1、志愿服务意识不强、队伍人员数量少且结构单一
以美国为例,据05年的一项调查表明,约1/4的美国人当国志愿者。18岁以上成年人参加志愿者服务的约占该年龄段总人口的一半,其中每人平均每周当志愿者的时间为3.5小时且志愿者组织众多,如美消防人员中志愿人员就多达80%。返观国内,我们大部分居民对于志愿者和志愿活动的了解不深刻,人们对志愿服务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理解不清。主要表现为服务对象把志愿者作为无偿劳动力而滥用和部分志愿者把志愿服务当作是对他人的一种施舍,影响到服务态度。究其原因:一是志愿服务没有成为普遍的价值观,我国守望相助、抚危济困、助人为乐和见义勇为的优良传统并没有作为公民的普遍价值观传承下来;二是舆论宣传力度不够,人们对社区志愿服务的认知程度不足;三是学校缺乏相应的课程教育,知识储备不足;四是社会信任结构失调,人们对社区志愿服务存在不同程度的质疑与担心。
2、志愿服务缺乏相应的资金与制度保障
我国志愿服务事业刚刚起步,各方面制度、措施还有待完善。又因为志愿者组织是从事志愿服务的非营利性的公益组织,非营利性决定了志愿服务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这是志愿者组织在组织活动时其经费来源缺乏保障的重要原因。由于资金不足,社区志愿者队伍的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基本社会保障等不得不流于形式,成为短期行为。
另一个就是志愿组织和志愿者缺乏制度保障。主要体现在:一是缺乏法律制度保障。近些年来,社区志愿服务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发展,部分省、市为规范社区志愿服务工作,适应快速发展的社区志愿服务形势,相继颁布了地方社区志愿服务条例或规章。但是,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尚处于空白状态,使得志愿服务缺乏法律支撑,阻碍了志愿服务的有序健康发展。二是缺乏管理制度保障。首先,管理制度缺乏规范性。在志愿组织管理中,成员的招聘、培训、流动、退出程序随意性较大。其次,缺乏有效的培训制度,成员技能差。三是缺乏社会保障制度。突出表现在志愿者合法权利得不到有效维护,社区志愿者权利与义务出现明显的不对等性。
3、志愿服务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目前,我国对志愿服务者的激励机制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采取榜样激励(精神激励)的单一化形式;二是沿用传统的整齐划一的简单化方式。在新形势下,这种激励机制已与志愿者的构成变化不相适应,并产生了许多潜在问题和负面作用,应该引起注意。一是奖励缺乏针对性,受表彰者虽然获得荣誉,但对自己的生活影响不大,无法有效解决现实生活问题。二是公众包括普通志愿者,感觉榜样距离自己遥远,难以学习。特别是个别宣传报导,对于典型人物事迹过于夸大其词,甚至造成公众的反感。
三、目前农村基层普遍存在的困难
1、农民的整体素质差,主要表现在农民的文化水平和法律意识都不高。农村还存在着一些不良习惯和习俗,迷信、赌博、不讲卫生、不孝敬老人等现象时有发生。
2、贫富差距尤为突出,因病因伤因残至贫的家庭较多,传统养殖业收益不高。
3、村民环保卫生意识较差,为片面追求高产而过量使用农药、化肥、除草剂等化学药剂导致农村环境污染矛盾日益凸出,环境卫生较差。
4、农村缺乏人才,老少病弱的人很多。村级经济薄弱,青壮年外出打工赚钱,村里剩下些老弱病残,村庄治安令人担忧。
5、农村基础设施不健全,医疗卫生、师资力量等方面同城镇还存在差距。
四、对于加强农村基层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1、建立健全志愿者组织制度,规范自身管理与运作
首先,健全队伍招募制度与人才开发制度。严格遵循唯才是用、按能录用、能职结合的原则,通过职位招募与目标招募的方式进行。注重对志愿者信息的采集,编册登记,逐一核对,认真筛选。在志愿者的人才开发上要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努力创建人才提升空间,配套相关的社会福利措施和激励机制改革,增强岗位的吸引力。重视志愿者个人能力素质的培养,对于新招募的志愿者,不仅要进行有关志愿者基本概念、志愿者活动发展情况、志愿服务宗旨、发展目标、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管理制度、相关道德法规等知识的培训。还要加强对其文化理念、人际交往能力、专业服务技能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和系统培训。志愿者培训导师以资深志愿者担任为主,同时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和专家、学者、领导担任志愿者培训导师。在培训方式要不拘一格,注重对志愿者开展服务前和服务中的跟踪培训。培训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包括举办培训班、介绍经验、分析案例、观摩考察等。有条件的话可建立志愿服务的专门培训阵地,同时依托各种培训基地进行培训,提高社区志愿者综合素质。坚持培训的经常化和规范化,对培训次数、培训时间进行合理分配,不断改进志愿者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促进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向正规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针对目前农村普遍存在的上述问题,有计划的开展相应的志愿工作,如定期深入农村举办农村学校讲座,宣传科技文化、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等知识,教材内容贴近实际、通俗易懂。开展送温暖活动,慰问孤寡老人、看望和资助低保贫困家庭。专门组织有农技、金融等专业知识的志愿者对其进行指导增加农民收入,组织医生志愿者对农村的老人小孩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和健康知识教育,组织老师志愿者对“留守儿童”进行学业、心理、生活等多方面进行指导。
其次,建立健全社区志愿者的考核评估机制。及时对志愿者的服务数据资料进行获取,分析和处理,并将结果向志愿者本人的反馈。好的进行表彰宏扬,差的进行鼓励教育。
再次,建立一个信息流畅的综合性信息中心。该信息中心与各部门有效的结合在一起,共享信息动态,充分利用部门优势服务于群众。把群众广泛地联系起来,及时把群众的情况、群众的建议以更便捷的方式反映给有关部门,供有关部门决策时使用。把每个志愿者信息与活动情况信息完整储存起来,备用于档案查询和随时抽查,尤其是财政收支这一方面。
最后,大力提升舆论宣传力度,干部以身作则,抓住典型、注重形式、适度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宣传志愿服务精神,普及志愿服务知识,最大限度地营造社会舆论环境,努力培育志愿服务意识,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建议在学校开展义务教育课程,从小学教育做起,加强终身志愿服务意识。
2、志愿组织与志愿者权利的保障
志愿者在参与社会服务,尤其是一些带有很大危险性活动如环境保护、抢险救灾、维护治安等。这种危险不是个人能承担的,只能由国家或社会来分担。志愿者在参与志愿服务时,也应将其纳入到社会保障法的保护范围。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以存在不确定的危险为条件,以志愿者提供的各种服务的性质来看,为其提供相应的保险具有必要性。志愿服务具有无偿性,在志愿服务时主要威胁到志愿者的身体健康(如身体的伤害),甚至是生命安全,建议志愿者组织建立志愿服务储备基金并根据服务的内容为志愿者提供相应的人身保险,在志愿者确实发生意外事故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时,能获得相应的补偿或赔偿,达到切实保障志愿者的各项权益的目的。使志愿者的权利真正落到实处,必将极大的提高志愿者的积极性。
同时在志愿服务时,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尤其是在环境保护,维护治安等公益事业方面,志愿者的服务对象有很大一部分是国家的有关机关或职能机构。当志愿者参与这种志愿服务时,可以享有哪些权利,应当履行哪些职责是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比如志愿者协助交通警察维护交通秩序,对违规人员是否有行使处罚权,在执行任务时能否擅离工作岗位等,其不当行为又应当如何追究责任,这一系列的问题都有待于进一步明确。只有将其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加以明确化,才能使志愿者在服务时的必要协作获得保障,提高志愿服务的效率,有效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3、完善激励机制
志愿者服务是一种无偿的、无私的奉献,但这并不是说对志愿服务者不应该有任何回报。对志愿服务的回报主要不是直接的物质回报,而是多种形式的综合性、间接性和长期性回报。采取精神鼓励方式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方法,引导人们特别是年轻人把志愿者视作是增长技能、增加见识、结交朋友和获得乐趣的一种必要人生体验。
4、加强党对志愿者队伍建设的领导,为志愿者队伍建设提供有力政治保证
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对志愿组织队伍建设的督导能力,对志愿者服务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协调好志愿者队伍与政府各部门的关系,加强对志愿者队伍建设所需的财政支撑,加强对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的文化环境领导。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和社区文化宣传设施,广泛宣传社区志愿服务的知识、技巧、意义以及在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与典型,使志愿服务的价值得到认同,劳动得到肯定,精神得到弘扬,人们价值观得到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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